温都记者暗访:一只蝤蛑95元,绳子就占了44.62元

2018-03-14 23:02 温州都市报 阅读数:40044

温都讯 一只称重为0.49公斤的蝤蛑,除去绳子后只有0.26公斤!绑蝤蛑的绳子有成人两指粗,泡水还带泥……温州都市报记者近日走访温州市区和瑞安等地的农贸市场和温州市水产批发交易市场发现,蝤蛑被过度捆绑销售现象普遍。有商家甚至称,有人来检查,就卖不带绳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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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测算账

买只蝤蛑花了95元,其中绳子至少占44.62元

3月13日,记者在鹿城、瓯海、瑞安、龙湾等地5家农贸市场的5个海鲜摊位分别购买1只蝤蛑,并用市场里的公平秤称重对比,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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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注:表中“总重”及“绳重”均由市场内公平秤测得。“总重”均轻于5个摊位所称重量,相差在0.005公斤至0.02公斤。这意味着,买只蝤蛑实际付出的“绳价”比本表中的价格还要高。

市场见闻

3月13日上午,记者走访了上表中的5家农贸市场并购买蝤蛑。摊主说:

去批发商那边拿货时,绳子就在了

在兴文里新瓦市农贸市场,记者发现有多家售卖蝤蛑的海鲜摊位,均存在“捆绑”销售的情况。

该市场内,61号摊位上的蝤蛑都绑了红色的编织绳。绳子有成人两指宽。拿起一只蝤蛑,捏捏绳子就有水冒出。

记者:怎么蝤蛑都有绳子啊?有没有没绳子的?

摊主:当然有绳子了。没有绳子的价格贵么,一斤要贵三四十元。

记者:绳子是你们绑的?

摊主:不是我们,批发过来就这样。

在下吕浦秋明组团南浦农贸市场,蝤蛑“捆绑”销售同样存在。该市场152号摊位的摊主指着其中一种蝤蛑说:“这个是本地灵昆蝤蛑,130元一斤,如果没绳子要150元。”

在梧田农贸市场海鲜区175号摊位,用细绳子和编织绳绑着的蝤蛑价格不同,前者每公斤为220元,后者为170元。记者购买了一只用编织绳捆绑的蝤蛑,与新瓦市农贸那个摊位不同,这个摊位用来绑蝤蛑的编织绳相对干燥、细一些。

瑞安市东门菜市场63号摊位,用来捆绑蝤蛑的绳子为细长的褐色麻绳。缠绕在蝤蛑身上的绳子长约1米。绳子含有水分,上面还粘有泥巴。在蝤蛑被捆绑的双螯弯曲的地方,也有泥巴。

龙湾区状元农贸市场50号摊位,用来捆绑蝤蛑的绳子,跟新瓦市农贸那家摊位的类似,也是两指粗的红色编织绳,且含有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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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都市报3月15日报道截图

3月14日清晨5时30分,记者来到市区虞师里大南门农贸市场。有摊主说:

要是部门来检查,就卖不带绳子的

该市场321号摊位有两种规格的蝤蛑,一种是在蟹螯处被一根筷子粗细的蓝白布绳绑,另一种是扣着一根细细的塑料扣。

“怎么都有绳子啊?”面对询问,摊主答:“这个还(算)绳子啊,只有一点点。你不要绳子就买那种,不过贵一点。一斤贵10块。”

绳子是谁扎的?摊主答,蓝白色的绳子是她扎的。“本来是那种很粗很粗的。那种绳子扎起来,市场不让卖。”

220号摊位也有两种规格的蝤蛑,一种被褐色的草绳扎着,另一种则是被一根手指粗的红色编织绳绑着。

“没有扎绳子的有吗?”摊主拿着扎了草绳的蝤蛑说:“这种就是没扎绳子的,草绳都没重量的,一两都没到。”

摊主说,红绳比草绳重一点,所以绑红绳蝤蛑的价格是每公斤240元,绑草绳的每公斤260元。

在191号摊位,摊主正用剪刀处理蝤蛑身上的绳子。摊主说,货进过来的时候就有这个绳子了。因为绳子太大了,所以要剪掉一点,“否则卖相不好”。这个摊位的绳子跟新瓦市农贸市场那家摊位的绳子一样,也是两指粗的编织绳,用手捏也能冒出水泡。“有水很正常的。”摊主说,如果市监部门过来检查,他们就不卖绑绳子的,只卖不绑绳子的。

追踪来源

批发商:无绳蝤蛑价格贵

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蝤蛑身上的绳子,是在批发环节绑上的吗?13日深夜,记者来到位于滨海园区的温州市水产批发交易市场调查。

当晚11时许,在现场记者看到大部分蝤蛑被红色的编织绳捆住,有个别蝤蛑绑着一根细细的塑料绳。当时,蝤蛑批发店铺只有七八家营业,记者走进其中3家。

“那些绑绳子的蝤蛑,都是国内蟹。没绑绳子的不好吃,是外国蟹。”该批发市场B区147号、150号店家说,外国蟹价格不高,绑绳子没必要。

B区147号店家坦言,买没绑绳子的本地蟹没什么意思,“价格上去还不是一样?”而C区039号店家则称:“绳子解了一样的,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不过,这3家批发商说,想要不绑绳子的“国内蟹”也是可以的, 只是价格会贵一些。在这3家的报价中,最高的每公斤贵了140元,最低的每公斤贵了80元。

绳子是谁绑的?“货拿过来的时候,就这样了。”3家批发商给出的答案相同。

维权案例

因过度捆绑

去年3商家被罚35万元

市监部门介绍,根据有关规定,青蟹(蝤蛑)生产者和经营者在使用青蟹捆扎带时,不得在泥浆水、污水、脏水中浸泡,严禁在捆扎带中夹带泥、砂和其他杂物,捆扎带重量不得超过青蟹体重的5%,并去除捆扎带重量后以青蟹净重计价。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去年6月,鹿城市监部门对市区锦绣农贸市场青蟹批发经营户突击检查,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3家销售过度捆绑青蟹的商家作出处罚:两商家分别被处10万元罚款、一商家被处15万元罚款。      

温都记者 何群芳/文 王诚/摄

网友评论

    网友

    中国消费,已是见怪不怪,对消费执法已是无语。

    2018-03-15 12: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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