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温州代言网红大赛
2018-05-24 19:06
勇当探路者 续写创新史
我为温州代言网红大赛
以“勇当探路者 续写创新史”为主题,组织开展立足温州、面向全国的“我为温州代言”网红大赛,达到“全媒体聚焦温州、全世界聚睛温州”的全方位网络传播效果,同时培育和锻炼温州网络宣传队伍。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
协办单位:市外侨办、团市委、市工商联;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网信办)。
承办单位: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电传媒集团。
一、活动安排
(一) 报名遴选(6月—7月上旬)
1、选手报名:
(1)报名对象: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网络传播知识,形象阳光正派,关心温州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报名时实行分组别填报,分为宣传系统、海外温州人(含侨胞、海外留学生)、教师和高校学生、企业界人士(含在温企业人士、温籍在外企业家)、自媒体及网络传播从业人员等组别进行。报名参赛人员在各类网络传播平台上的个人账号已有粉丝量原则上要求达10000以上;
(2)报名方式。通过相关执行承办媒体新闻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报名。
2、初审遴选。对报名参赛选手及作品,进行初审,确定参赛网红名单。
(二)分组初赛(7月中旬—9月上旬)
1、分组。
(1)宣传系统组
(2)海外温州人组
(3)教师和高校学生组
(4)企业界人士组
(5)自媒体及网络从业人员组
2、初赛方式:以报名选手的粉丝量等网络综合传播能力、命题创作作品传播力等为主要依据,由各组具体制定评选方案。
3、初赛命题:参赛选手在以下“命题”中选题,进行网络传播作品创作,并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传播。梳理、集納“命题”相关宣传报道资料,并在网站、微博等进行发布,为选手创作提供参考。
(1)“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
(2)“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3)“文化礼堂”“城市书房”等文化建设;
(4)“五水共治”“大拆大整”等城市管理建设工作;
(5)“大爱温州”建设;
(6)围绕全市性中心工作的其它重大宣传主题。
4、评选:由各组综合评比分别评出小组“十佳网红”。
(三)决赛(9月中旬-10月下旬)
在各小组“十佳网红”中,经评审后择优选择20名,进入决赛。
1、命题:以“改革开放40周年”重大庆祝活动等为背景,要求选手进行“改革开放40周年温州成就”网络宣传作品创作(“命题”另行发布),并推送到网络平台进行传播。
2、评比方式:
(1)网络传播影响力评价。根据个人网络综合传播能力、命题创作作品传播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2)“路演”评价。选择有代表性的文化礼堂作为场地,决赛网红就网络作品创作构思、传播方式、成为“代言人”的设想等进行“路演”PK打分;
3、评选。根据“传播力评分+路演评分”进行综合评选,选出综合“十佳网红”“优秀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