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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 消保委发布2018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产品过期一年多仍给消费者用,退赔!

瑞安 消保委发布2018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产品过期一年多仍给消费者用,退赔!

2019-03-16 00:32 掌上温州客户端

近日,瑞安市消保委发布2018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据了解,去年,瑞安市监部门、消保委共接收投诉、举报、咨询件9047起,处置率100%。

部分典型案例:

过期一年多的产品仍给消费者用

1.2018年5月6日晚,颜女士到某美发店烫发,过程中发现店方使用的保质期3年的某牌子烫发剂是2014年生产的,已过保质期。颜女士质问店方时,店方称此烫发剂即使过期效果也依然好。颜女士认为商家将不合格的产品给消费者使用,已经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伤害,要求退款并赔偿。店方不予处理,颜女士无奈之下向该市消保委安阳分会请求帮助维权。

【处理结果】商家承认自身过失,当场退还烫发费408元,并赔偿颜女士1000元。

两次修理仍故障,退货退款

2.付先生在某数码城购买了一台价值3000元的某品牌触摸屏笔记本电脑。数月后,该笔记本电脑在使用中经常出现触摸屏“乱飘”的情况。屏幕保修期为2年,“三包”期内付先生联系该品牌售后点将笔记本电脑送修。但让付先生没想到的是,这台笔记本在2年间因触摸屏幕故障修理过2次,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随后,付先生找到经销商要求退货,而商家的答复是只能换货,并且还要付先生支付折旧费。

【处理结果】鉴于该笔记本电脑屏幕仍在“三包”有效期限内,现经2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商家最终给予退货处理,退回付先生全额购货款共计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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