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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警方立案侦查恩佳教育 2人因涉嫌买卖公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龙湾警方立案侦查恩佳教育 2人因涉嫌买卖公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9-04-11 00:07 掌上温州客户端 阅读数:26315

温都讯 昨天,记者从龙湾公安分局获悉,警方已对温州恩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佳教育)立案侦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南某某、原总经理郑某因涉嫌买卖公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郑某被刑事拘留,南某某因怀有身孕被取保候审。

温州都市报4月11日03版报道版面图

公司负责人承诺将积极退还学员学费

无需培训、无需考试,学员缴纳高额学费后却拿到了一本假证。近期,温都连续报道了恩佳教育涉嫌办理假证一事。除了个别人拿到假证,更多的学员在缴纳费用后迟迟没有得到相应培训,也未能如约拿到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还有多位学员反映,恩佳教育的南某某曾多次向他们私下借款,许多借款至今未能归还。

此前在接受温都采访时,南某某承认该公司所办的部分证件存在问题,无法使用,表示自己也是被上家所欺骗。面对大批前来退费的学员,南某某则将责任归于公司原总经理郑某,称郑某负责公司运营期间出现上百万元的财务亏空,造成企业无力退款。对此,郑某针锋相对,称双方曾经对过账,自己经手的账务并无问题。

“近期我们都会安排人员在公司值班,处理客户的退款申请。”南某某说,近期她已经相继支付多笔学费退款,同时为多名客户写下了退款保证书,承诺在本月至下月期间,根据资金情况分批偿还。

本报此前相关报道截图

市监部门采取措施限制涉事企业注销及变更

龙湾区市监局工作人员介绍,因接到多人投诉恩佳教育违规代办包办各种学历、职称等级证书,涉嫌假证,造成投诉人损失,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局已在“浙江省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对该公司登记信息部分添加“信用提示——警示信息”,对其进行注销和变更等登记事项的限制。这一措施主要是避免企业通过注销或变更法人、股东等方式逃避应承担的责任,为受害人后续维权提供保障。

温都360调查小组记者 谢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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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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