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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非法出海捕捞 28名“捕鱼达人”将自己“捕”入法网!

禁渔期非法出海捕捞 28名“捕鱼达人”将自己“捕”入法网!

2019-06-20 16:07 阅读数:12759

每年5月1日至8月1日为禁渔期,

国家明令禁止出海捕捞,

期间水产品价格随之暴涨。

在暴利的诱惑下,苍南九艘渔船顶风作案,

28名渔民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月16日凌晨,苍南警方联合当地执法部门,在苍南长腰附近海域查获九艘非法捕捞作业渔船,查获梅鱼、梭子蟹、龙头鱼等水产品约400公斤,缴获起网机9台,200余张的渔网。

据悉,这九艘渔船都没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捕捞许可证》,船上配置了起网机、渔网等捕捞设备,而参加捕捞的大部分没有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其中,落网的28名犯罪嫌疑人长期从事渔业活动,年龄均在60岁上下,具有相当丰富的捕捞作业经验,其中多人还是非法捕捞前科人员。

民警介绍

“非法捕捞者往往选择在夜间出海,

船舶没有定位系统,

在捕捞海域上和执法船只玩起“捉迷藏”,

给执法部门监管制造了相当大的困难。”

目前,涉嫌非法捕捞作业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张某等28人分别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于在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

案件审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往往会说

“我不知道危害会这么大”

那么

我们来了解下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禁渔期是指政府规定的禁止或限制捕捞活动的期限,其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因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破坏国家的水产品资源,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平安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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