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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推多项激励措施,引进50位高层次教育人才

瓯海推多项激励措施,引进50位高层次教育人才

2019-06-30 16:20 掌上温州客户端 阅读数:83245

温都讯 6月29日,瓯海区向全国发布“招才”公告,将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50名。记者了解到,今年该区招揽教育英才的激励措施比往年更多,奖励力度也更大。详细内容请登录“瓯海教育”网查看。

根据《瓯海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今年引进岗位为瓯海区公办优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教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含)以下,身份为事业编制在岗教师。对象条件为:

1、第一类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持人;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2、第二类人才。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前三名、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主持人,全国中学生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省教坛新秀,地级市名师、名校长;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3、第三类人才。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前三名,具有博士学位或学历,针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研究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并取得明显教育教学成果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市教坛新秀(地级市,下同),县(市、区)名师名校长;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在激励措施方面,相较于往年的安家补贴或专项奖励,今年的形式更多,具体如下:

1、购房优惠待遇。新全职引进人才可享受购房优惠,第一类教育人才按购买当年瓯海区域房源所在地块的综合成本价安排住房140平方米-160平方米;第二类教育人才按购买当年瓯海区域房源所在地块的综合成本价安排住房110平方米-130平方米;第三类教育人才按购买当年瓯海区域房源所在地块的综合成本价安排住房90平方米-100平方米。享受购房优惠后不再发放专项奖励、安家补助。

2、发放专项奖励。对未享受购房优惠的新全职引进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人才,分别给予人才专项奖励60万元、30万元、15万元。

3、发放安家补助。对未享受购房优惠的新全职引进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人才,分别发放安家补助80万元、40万元、20万元。

4、予以直接流动。县(市、区)级教坛新秀及层次相当的其他教育人才要求调入瓯海区工作,不受配偶单位、户籍等资格条件限制,视学科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5、实施柔性引才。根据人才类别、每年到瓯海区服务时间、工作业绩、年度目标考核情况决定柔性引进人才奖励经费。第一类及以上的人才,每年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第二类每年给予不高于30万元;第三类人才每年给予不高于10万元。具体经费奖励额度经区教育局考核评估后提出初步意见,由区教育人才领导小组确定。

瓯海区教育局人事科科长潘时晖介绍,随着瓯海区新建学校的陆续投用和规模扩大,教师队伍每年都需要“新鲜血液”的注入,配备更多优秀教师和校长,以打造优质学校(幼儿园)。今年,在各地都加大引才力度的背景下,瓯海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强有力的引才新政,使激励形式更加丰富,补助奖励力度更大,希望以此吸引更多高端人才,推动瓯海美好教育进展。

温都记者 华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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