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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部门大数据、推出公示平台、加强私教管理……为“健身不成反堵心”支招

打通部门大数据、推出公示平台、加强私教管理……为“健身不成反堵心”支招

2019-09-23 23:46 掌上温州客户端 阅读数:13960

温都近日连续报道的“健身房教练向会员借款后玩失踪”等“健身房”变“堵心房”事件,引发市民和部门关注。出现“预付式消费”纠纷谁来管?怎么管?健身行业高速发展,如何规范管理?

9月26日,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市人大代表、律师、行业代表等,应温都《代表在线》栏目邀请,探讨如何规范“健身行业”。

温州市消保委秘书长周小白:

预付式消费是投诉热点、痛点

据初步统计,去年市消保委共接到300多件有关健身房投诉;而今年1~9月,已收到800多件相关投诉。“健身房属预付式消费,近两年来,类似预付式投诉是热点、痛点问题。”周小白说,“消保委”从职责分工上说,是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在受理投诉的同时,市消保委还针对被投诉“大户”专门设立特别的投诉站,如健身行业。收到这类投诉后,消保委会在第一时间到现场调解、化解矛盾;而对于消费者投诉较多的企业,市消保委会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整改。

律师事务所律师龚培诚:

营业执照登记半年后,才能向消费者发“健身预付卡”

以健身行业来说,建议消费者在办卡前,先查看健身房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因为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之规定, 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发放商业预付凭证,也就是健身卡。”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龚培诚说。

《温州都市报》2019年9月24日第6版

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队大队长徐洲:

健身卡预付式消费应由商务部门日常管理

从职责上来说,市场监管部门承担公平竞争行为及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职责。而对于健身卡预付式消费,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的应是商务部门,如发现违法情况,首先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则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市人大代表谢瑞霞:

办公司方便后期监管不易,建议尽快打通大数据

预付式消费管理部门是商务部门。据我了解,2018年温州预付式消费纠纷发生有1万多起,主要集中在健身、美容等行业。而商务部门在监管时,会遇到执法力量及数据不连通等问题。而该类企业在商务部门实际上仅作了备案。如经营者的联系方式、变更情况等,商务部门难以掌握。此后若发生纠纷,商务部门联系企业比较困难。

如今“最多跑一次”政策如火如荼,办一家公司是非常方便的,而后期运营的监管,“据我所知,政府的大数据还没有真正打通,所以我建议尽快打通大数据”。

聚虎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丁章峰:

三招识别健身俱乐部“健不健康”

近年来,健身行业发展迅速,几乎每1.5公里就有一家健身俱乐部。一家“健康”的健身俱乐部(健身房)应具备三点:1.明确市场定位,针对哪一类消费人群;2.健身俱乐部应有一套完整的服务系统;3.此外还要有完善的管理系统。如之前报道的“私教借会员钱”事件,就是因为没有完善的管理系统导致的。

市体育局法规产业处处长金家炳:

私教有证才合规,建议尽快成立行业协会

从目前国家规定来看,教人游泳、攀岩、滑雪、潜水等教练,都需要相关部门授予证件才合规。而针对健身房的“私教”,在法规上并没有对其证件有硬性要求。不过建议各家健身房在聘请私教时,要求其拥有相关证件。如由人社部、相关职业院校、健身协会等单位授予的证件;同时还应尽快成立行业协会加以监督。

此外,参加座谈会的代表,也纷纷建议尽快成立行业协会,推出私教的公示平台,让消费者在找私教时,有数据可查,放心锻炼。 

温都记者 蒋文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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