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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后配套制度跟不上,看看他们献上什么计策来完善?

立法后配套制度跟不上,看看他们献上什么计策来完善?

2019-10-10 22:49 掌上温州客户端 阅读数:21964

10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座谈会,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及部门代表,就我市“如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如何开展明年立法工作与立法项目”“如何加强立法后法规实施效果”三个主题展开探讨。探讨中,法规出台后的配套制度滞后问题倍受关注。

《温州都市报》2019年10月11日第2版

存在不足:法规配套制度还有待加强

自2015年温州获得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已制定7部、修改1部地方性法规;今年正在制定的有3部地方性法规。截至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格局,其立法工作也走在全省地方立法工作的前列。

但是,我市立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不断完善。座谈会上,与会人员指出立法质量评估制度有待建立、立法后法规的实施效果有待加强,立法与执法工作的衔接、立法中社会参与不够等问题,其中反映最集中的是法规出台后的相关配套制度滞后问题。根据相关规定,法规配套制度需在法规出台后一年内由授权部门制定出台,但现实中部门这方面的工作却严重滞后,相关推进工作有待加强。

有代表指出,《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主管部门要出台主要街道重点区域的范围,但因该文件直到今年10月才刚刚公布,导致《条例》中与该区域相关的多个管理事项此前无法实施。

献计献策:建议做一款“温州立法”APP

对于上述问题,与会人员纷纷献计献策。来自市司法局的人员指出:“对于法规配套制度的制定相关部门比较迟滞,这个推进工作到底谁来做,权限不明确,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市政协的代表也表示对于这个问题,建议市人大及政府要通过加大考核以及检查力度来进一步推进。

“希望注重立法与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在立法过程中更多一些从执行层面考虑。”来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人员表示,他们多年来深受一些法规“不接地气”之苦,条文看起来很完善,实际执行起来却问题很多。如一些规章条文中写到的“逾期未改正或拒不改正才可处罚”,一些人在被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了,但改正后不久又实施违法行为,以这种方式钻空子逃避行政处罚。“我们认为,当事人整改情况更适合作为行政处罚裁量由行政机关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予以规范,立法时作出统一规定不利于执法。”

来自民革温州市委员会的代表则说:“希望立法能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媒体的作用,甚至可以建立一款‘温州立法’手机客户端,整合立法相关信息服务于一体,更方便公众参与。”

与会人员还就明年的立法项目,建议考虑协辅警人员管理、垃圾分类、养老服务等方面立法。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透露,将对座谈会相关建议进行整理,并进一步论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注意吸收采纳。

温都记者 张新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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