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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 温州代表推动全国首部促进民企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立法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 温州代表推动全国首部促进民企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立法

2020-01-12 12:13 阅读数:17683

今天上午,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根据大会安排,《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提交本次大会审议表决。据了解,这是提请本届人代会审议的第一部法规草案,表决通过后也将成为全国第一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这部“全国第一”的省级地方性法规的诞生,背后有温州代表的贡献。在2019年1月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在温省人大代表王茂法领衔向大会提交关于制定《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的议案,呼吁省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将浙江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经验做法等予以法定化。

三次对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累计征求意见达1200余人次

作为民营企业大省强省,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的最大特色、最大优势和最大资源,民营企业是浙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民营企业家是浙江的宝贵财富。

针对王茂法等12名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的议案》等,省人大常委会把《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列为2019年立法计划一类立法项目。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浙江省委部署,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工作。

据了解,省人大常委会去年广泛深入开展调研,三次对条例草案进行审议。在草案修改阶段,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省市县有关单位、不同行业领域民营企业家、相关协会商会、金融机构、法律专家等参加的各类座谈会论证会50余次,累计征求意见达1200余人次,收集修改意见1500余条。鉴于这项立法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社会关注度高,为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职能,更好地凝聚社会共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在今天上午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卫宁作关于《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

《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共有七章五十条,主要对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职责、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准入、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规范行政行为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等内容作出规定,力求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构建有利于我省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代表提出的四方面建议

不少被吸收到条例当中

昨天,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表彰暨履职经验交流大会,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3件优秀议案和11件优秀建议进行了表彰,这其中有三件出自温州代表团,王茂法提出的《关于制定<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的议案》与周赞提出的《关于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岑国荣提出的《关于以打造“最佳营商环境”为抓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一同入选。

“制定《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不仅很有必要,而且非常迫切。我自己是温州的人大代表,也是一名温州民营企业的负责人,需要一部法律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王茂法说,作为民营经济的发祥地,浙江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方面积累了大量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更好保障中央和省委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精神和措施落地见效,保证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我们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上升到立法层面;同时,对目前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上的法律问题,也需要在立法层面作出回应。

据了解,王茂法在提交的议案中指出,条例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是构建民营企业发展促进工作机制。明确规定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统筹研究全省各级政府关于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的联系作用,鼓励和支持商会、行业协会发展,形成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二是完善民营企业发展保障措施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最新要求,鼓励民营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重点公共服务和社会民生领域参与投资和运营管理,并规定了相关保障措施;强化民营企业在实施品牌发展和质量标准战略、人才、基础设施、用地等方面的保障措施,为民营企业搭建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机制。

三是强化民营企业发展扶持举措。对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奖励和支持事项,做到可以细化尽量细化,明确健全民营企业融资机制相关措施,要求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战场”作用,通过支持小微金融发展和扶持小微民营企业,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是明确权益保障与监督的标准。通过建立政府民营企业联系交流、重大决策听取意见等制度,以及定期清理涉及民营企业发展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强化政策信息公开和服务等途径,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努力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强化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明确禁止行政权力干涉民营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利用行政权力进行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等干扰和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并要求有关加强监督。

“看到条例草案后,我发现当时议案当中的大部分建议都在这次的条例草案当中有所体现,比我们当时想得还要具体、严谨,真正反映了民营企业的心声、呼声。”王茂法高兴地说。他透露,当时为了准备这个议案,前后花了几个月的时间起草,并向企业、专家征求意见。该条例制定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也多次来到温州征求包括王茂法在内的企业家的建议。

据了解,按照大会日程安排,《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将于1月16日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也将成为全国第一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温都记者 吕进科

《温州都市报》2020年1月13日第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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