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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所有建筑工地和住建行业企业2月17日前一律不得开工复工

市住建局:所有建筑工地和住建行业企业2月17日前一律不得开工复工

2020-02-02 19:38 掌上温州客户端 阅读数:31927

温都讯 为了抗击疫情,整个温州住建系统将实施返工防控“五个一律”工作措施。今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告,公布了五条具体举措。

所有建筑工地和住建行业企业在2月17日之前一律不得开工复工。建筑工地在该时限前除值班留守人员、检查人员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

未经备案的建筑工地和中介、交易场所一律不得开工复工。严禁非法违规开工复工,对不执行规定擅自开工复工的,实行相关强制措施。建筑工地等开工复工前必须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达标、消毒措施落实、防疫物资充足和人员排查到位等要求,并向属地住建部门进行报备。

湖北籍或有湖北居住史、旅行史、当地人接触史的人员一律劝阻返温。各企业、各工地建立联系和劝阻情况工作台账,落实专人对所有原在册员工逐个联系,劝告推迟来温(经证实确实未离开过温州的需将情况上报备案),发现擅自回温的湖北籍或有湖北居住史、旅行史、当地人接触史的员工,企业不得接收并组织劝返或者隔离,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人员,应及时送医,并承担密切接触人员排查、隔离工作责任,同时立即上报属地乡镇(街道)、卫生防疫部门和住建部门。

注册地为湖北的建筑施工单位所承建工地一律延期开工复工。注册地为湖北的建筑施工单位所承建工地和以湖北等重点防控地区员工为主的房地产交易及中介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勘察设计企业等无条件暂缓开工复工直至疫情稳定为止。

对湖北等重点防控地区人员劝阻不力导致其进入温州的住建行业企业一律追究责任,予以公示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按规定允许开工复工的工地,如发现湖北等重点防控地区人员在允许返工前进入工地的,责令停工;对缓报、瞒报、漏报相关人员情况、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企业,当年评优评先一票否决,按有关规定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并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温都记者 吕进科

《温州都市报》2020年2月3日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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