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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 公积金这三大新政策了解一下

疫情防控期间 公积金这三大新政策了解一下

2020-03-01 17:59 掌上温州客户端 阅读数:137962

温都讯 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业务办理受到一定影响。今天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第三十二场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市公积金中心出台的针对性举措。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林志海说,春节假期过后,全市约25500家单位需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做好准备,并要增加、调整返工职工的公积金。大约有86500个职工家庭需要按月按时归还贷款,同时,许多家庭需要使用资金办理提取业务和按时办理购房贷款手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快速应急动员线上办,动员干部下沉,提供12小时人工咨询服务,及时处理线上后台业务,确保线上业务即时办结。同时应急研究资金需求,全市共准备了约12亿元资金用于及时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需求。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实施了三个政策。首先,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在2020年2月至6月期间未能及时缴纳的单位和自愿缴存者,允许在2020年7月底前进行“逾期补缴”。其间,单位和所属职工视同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贷款时不受影响。同时,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其次,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一线医务人员和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隔离观察人员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职工及其配偶,在2020年2月至6月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未能正常还款的,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不计罚息。

第三,受疫情影响,职工未能在规定的住房消费时限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的,可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前办理。

最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行“四个办理”。即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一是优化了“网上办事大厅、浙江政务网、微信公众号、浙里办、支付宝APP、瓯E办自助终端”等六个渠道入口,通过微信办事指南、短信温馨提示、“12329”热线咨询,推行全程“掌上办、网上办”,目前日均处理约1万余件。二是对于确需要跑一次的业务,推行“邮寄办”,采取网上申请,邮寄材料,大数据复核的方式办结。三是确需现场办理的特殊情况,可通过“12329服务热线”,确认符合办理条件后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电话“预约办”。

温都记者 夏忠信

编辑 陈庆井

审核黄小玲

监制 陈博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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