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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批示!温都11篇报道推动!夜间施工噪声有办法管了,5月1日起实施

市长批示!温都11篇报道推动!夜间施工噪声有办法管了,5月1日起实施

2020-03-25 22:51 掌上温州客户端 阅读数:205875

困扰市民、建筑单位、监管部门近两年之久的“夜间施工噪声监管遇囧”问题,终于有了解决之道!3月25日,《温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公布,并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该《办法》缘起本报去年的“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系列报道。从2019年3月接到市区大鹏组团居民反映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起,温都记者深入调查、披露问题、跟踪报道,前后发稿11篇力促夜间施工监管的制度建设,如今终于“修成正果”。

《温州都市报》2020年3月26日第4版

2019年3月19日、26日,4月1日、12日、22日,本报《代表在线》栏目连环披露“夜间施工噪声监管遇囧”现象。记者调查发现,2018年5月,因《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被废止,生态环境部门取消了“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事项审批,我市相关部门的监管陷入囧境:生态环境部门“没有审批权,管不了”;作为技术把关方的各地住建部门对于是否出具“证明”则做法不一,有的给出有的不给出;作为监管方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则表示,执法遭遇“连续施工真实性”的挑战;市民、施工单位更是怨声不断。

随着采访报道的深入,该现象引发市领导高度关注。去年4月,市委副书记、市长姚高员作出批示,要求市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并在办法发布前的“过渡期”制定夜间噪声防治管理方案,稳步解决噪声扰民问题。之后,市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多部门积极联动,出台临时性防治管理方案,明确特殊需要、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而需进行夜间施工的情形,恢复“连续施工证明”出具,同时启动《办法》制定。在此过程中,温都记者持续跟进报道,督促相关部门对夜间施工监管的配套制度建设,并积极参与《办法》讨论会建言献策。

去年5月市生态环境局组建立法工作小组,启动《办法》起草工作。同年7月形成《办法》初稿,8月和10月两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经多轮意见征集及修改后送审市司法局,最终于本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后正式发布。《办法》共18条,主要从总则性规定、日常防治与信息公开、规范夜间施工、明确具体处罚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温都记者 张新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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