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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女孩“阿外楼”游乐设施上摔下致右手骨折 律师:双方都应担责

4岁女孩“阿外楼”游乐设施上摔下致右手骨折 律师:双方都应担责

2020-07-06 09:10 温州都市报 阅读数:11707

温都讯 “我4岁女儿在阿外楼度假酒店自助餐厅内的儿童乐园上摔落,导致右手尺骨和桡骨严重断裂、移位。”昨天,市民陈先生拨打温都新闻热线88868886(微信:wd88868886)反映,阿外楼度假酒店的游乐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酒店方面以监护人没看好小孩为由推脱责任,这让我们难以接受。”

陈先生女儿的骨折片子

家属投诉:酒店游乐设施存安全隐患 导致4岁小孩摔落受伤

6月25日是端午节,陈先生一家人在阿外楼度假酒店吃自助餐,共度佳节。不料,他4岁的女儿在自助餐厅内的儿童乐园设施上玩耍时摔落,导致右手严重骨折。随后,陈先生在酒店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将女儿送到温医大附二院就诊。

根据医院的诊断,女孩右手尺骨和桡骨骨折,并于6月29日进行手术。

“我们进自助餐厅时没有人提醒游玩设施要专人陪护,一般的儿童游乐园都会安排专人在旁看护,而阿外楼度假酒店乐园游玩设施却没有安排专人。我女儿身高1米,游玩设施自带的护栏才50~60厘米,设施缺少必要的护栏。”陈先生说,阿外楼度假酒店的儿童游乐设施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更让陈先生生气的是酒店方的态度。“我女儿7月4日才出院,住院手术治疗近10天,酒店的负责人都没有到医院慰问过一次。”陈先生说,“我们是消费者,酒店有义务保障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但出了事故,酒店方不管不顾,还坚称责任在家长监护不到位,不让拷贝监控视频。这样的态度太过分了!”

陈先生的女儿就是从红色箭头处摔落的

酒店回应:家长监护不到位,如果有责任会承担

针对自助餐厅游玩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阿外楼度假酒店保安部一郭姓副经理回应称,“儿童游玩设施建设符合相应安全标准,游玩设施是免费提供的,我们也在游玩设施的明显位置,张贴了公示,要求进场儿童必须有家长陪同。”

“女孩从设施上坠落是因为有其他小孩给她传递东西,女孩伸手去接,导致重心不稳,从游玩设施上摔下来。主要责任在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如果相关部门认定,酒店方面有责任,我们也会承担相应责任。”郭副经理说,“不让拷贝监控视频是因为涉及其他顾客隐私,不方便提供。”

针对陈先生质疑酒店的态度问题,阿外楼度假酒店一朱姓副总经理说,“出事当天,我们就安排了保安部负责人陪同陈先生一家前往医院就诊,第二天我们准备前往医院慰问,由于疫情期间人员管控,没有见到女孩子。第二天陈先生来酒店查看监控,我们也积极配合。我们很关注小女孩的身体状况,等她身体状况好转,我们再安排时间前往看望。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也深表歉意,如果是酒店方的责任,我们不会推脱。”

律师说法:酒店和家长都应承担相应责任

女童摔伤谁该担主要责任?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贺君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酒店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系其法定义务。酒店既要保障游玩设施的安全,也要对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警告、指示说明及提供必要的帮助,以预防侵害的发生。结合本案,若酒店提供的游玩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造成陈先生女儿损害的,酒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酒店未有直接侵权行为,虽其公示要求进场儿童必须有家长陪同,但未明确指示风险,也未提供合理的安排和管理,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补充责任。另一方面,陈先生作为幼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未尽到必要的观察和注意义务,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温都360调查小组记者 李伟康

《温州都市报》2020年7月6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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