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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浙江提出节水行动“168”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通过实施“一项行动”、推进“六大工程”、完善“八项机制”,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发力、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节水新格局。
实施水资源“双控行动”,强化刚性约束
“双控”,指的是同时对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实行控制。主要是抓好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江河水量分配和区域水资源论证三项工作,实施用水全过程管理,突出刚性约束,建立节水评价机制。
推进“六大工程”,提升节水能力
着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市节水降损、非常规水利用、节水标杆引领和节水装备制造等六大工程,积极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和“抓基础、快突破”的节水工作思路,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全力打好节约用水攻坚战,不断推进全社会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
完善“八项机制”,激发节水动力
1、深化水价综合改革,逐步形成水价动态调整机制;
2、推动水资源税费改革,建立差别化税率体系;
3、健全节水奖励机制,研究集成促进节水的政策措施;
4、推进水资源产权改革,开展水资源资产价值转化探索;
5、拓展节水融资模式,推动合同节水管理试点;
6、落实水效标识制度,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的产品;
7、完善定额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节水标准;
8、健全用水监测统计制度,打造节水数字化平台。
下一步,浙江要进一步强化法制保障、科学编制节水“十四五”规划,同时还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努力为全国节水“强监管”提供浙江方案
借助浙江省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先发优势,努力以数字化助推节水“强监管”。浙江结合已初步建立的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指数、监测预警“五色图”,整合建成节水数字化平台,努力为全国节水“强监管”提供浙江方案。
同步启动市县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强化节水行动的刚性执行
加强对节水行动的过程督查和考核,强化节水行动的刚性执行,将节水指标融入浙江省高质量发展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省内市县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安排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对节水行动工作突出的市县给予资金倾斜,进一步调动地方节水工作积极性。
发布会现场,省发展改革委一级巡视员徐幸回答了记者提问。
省发展改革委在支持节水行动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将协同省水利厅重点抓好《实施方案》的落地落细。
规划引领方面,主要是将节水行动指标任务纳入规划体系和信用体系。把节水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绿色发展规划。支持依法将用水户违法取水等不良信息和建成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等守信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项目支持方面,主要是进一步加强节水项目的投资。重点推进海水淡化项目的投资和规模化应用,特别是加快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等大型海岛海水淡化工程建设,确保2022年全省海水淡化产能规模达到40万立方米/日的目标。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同时,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升级,加大对水资源循环和再生利用项目资金支持。
价格调控方面,主要通过建立全方位的价格机制,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引导全社会不断提高节水意识。在居民用水方面,浙江已于2016年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在非居民用水方面,浙江正着力健全完善非居民用水差别化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在农业用水方面,作为全国四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之一,浙江已基本建立农业用水的价格综合机制,现在在进一步完善成果。
来源:浙江发布
供稿:环资处
责编:潘心雨